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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被手機震動吵醒....原來是有簡訊~誰寄來的哩!!學校~學校幹嘛傳簡訊給我哩!!因為她說"經教育部審查結果...我們家去年薪資所得超過兩百二十萬....所以~學雜減免的申請被取消...因此~要補差額...."阿~意思就是說....大概從這學期開始....就不能再申請學雜減免了....而且~現在我還要去學務處問後續處理事項....好煩喔!!今天沒課~所以下禮拜一再去學務處...不過~要補的錢大概很多吧!!真的是~有夠麻煩的....現在申請的標準~不只有要那些基本資料....還要調查薪資所得....要所得低於兩百二十萬的才可以申請....所以~我們家不符合申請標準....要補繳學雜費~詳情我禮拜一再去學校問看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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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ㄚ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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